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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平均地權條例》五大重點一次看

11 JAN 2023


立法院昨(10)日三讀通過《平均地權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究竟修了哪些重點? 讓瑞麥地產用簡單清楚的圖表,帶您一次了解!  

一、限制換約轉售:買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,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(例: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),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;建商亦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。違規者按戶(棟)處罰50萬至300萬元。  

二、重罰炒作行為:禁止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、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、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等行為。違規者按交易戶數(棟、筆)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。  

三、建立檢舉獎金制度: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,可檢具證據向地方政府檢舉。如經查證屬實,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。  

四、管制私法人購屋: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性質,分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,並限制後者取得後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。  

五、解約申報登錄: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,建商應於三十日內申報登錄。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。  

此次《平均地權條例》修正草案並未明確指出何時上路,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,其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,健全房市交易秩序,落實源頭管理,將預售屋留給自住者購買。

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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